康熙四十五年(1706)清廷在木兰围场皇家禁苑场的境南唐三营(今属隆化县)建围场总管衙署,设秩官围场总管一员,为负责管护围场的四品正印官,由清廷理藩院直属,后来隶属关系几经变动,清末期则由热河都统下辖。围场总管下辖六品章京8员及满蒙八旗兵丁101名,并按八旗传统方位设立营房驻守在围场边界内外相宜处。
据考证,昔日的八旗营房在这些地方:
北之东——镶黄旗营房,设今之围场三义永乡营房村。
以上各旗,以六品章京一员任防御。这里的“章京”为满语,原称谓“牛录章京”,汉语意译为“武官”或“将领”的意思,也有人附会为“将军”;“防御”为一旗的最高秩官,即相当禁旅八旗军中的“佐领”,围场的满族人内部则称其为“噶栅达”或“嘎儿达”。至乾隆十八年(1753)围场总管升为三品,并增设秩为四品的左右翼长各一员;各旗防御改升为五品,同时各旗设秩为六品的骁骑校一员。“骁骑校”在禁旅八旗军中为副佐领,围场的满族人内部则称其为“夸兰达”或“宽儿达”。